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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建三江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启事

2013-08-12 16:03:39 字号: | | 【 打印 】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简章

  

一、用人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下辖15个大型国有农场,辖区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耕地1100万亩,总人口20万。拥有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1所,农场职工社区医院15所。根据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选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先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详见《2012年建三江管理局农场医院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招录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学历条件;
5.具备诚实、诚信的品德。
6.临床医疗人员要求具备本科二表以上学历;护理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采用应聘者提交电子简历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陆电子邮箱jsj5791502@163.com(密码5791502),下载《建三江管理局事业单位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发送到信箱jsj5790983@126.com。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21日。
3. 联系电话:0454-5791502 联系人:马妍
4. 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表,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应聘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1)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身份证。
(3)提供“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或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盖学校档案专用章原件)。
应聘者本人务必按电话/电子邮件通知要求,于2012年5月24日上午8:00持身份证等并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建三江管局人社局现场填写《诚信承诺报名登记表》,并分组审核上述要件,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予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办法
1. 应聘者要参加管理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公开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报名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报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再予审定。
2. 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学科知识为依据,分学科或专业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所学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 面试考核内容:考察应聘者的外在气质、特长技能、形象和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占总成绩30%
4. 具体考务方案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录用方式: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择优入围选岗。
6. 选岗:根据个人最终考试成绩按岗位进行的排序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分配和确定拟录用人员,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选岗签字确认后,进行拟录用人员和入围体检公示。公示在建三江管理局机关、人社局、用人单位和建三江信息港等。
(三)体检
1. 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体检者承担。
2. 体检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医疗卫生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3. 体检须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管理局招聘办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1. 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
2. 拟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办理就业调档手续等。档案经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者,直接调入用人单位;审查档案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直接解除录用关系,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3. 聘用: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到接收单位报到后,通过档案审查合格者进入见习期,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满通过见习期考核鉴定,由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到接收单位报到后,通过调转档案审查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通过考核鉴定,由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鉴证手续,正式纳入事业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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