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黑河学院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用人需求,经2011年12月29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黑河市,与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第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4月被黑龙江省政府上划为省属院校。学校开设3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法学8大学科门类,设有5个研究所。学院的俄语、绘画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1年,俄语、绘画、音乐学专业又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在全国20多个省市招生,目前在校生8732人。建设规划用地面积7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4.4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59万元。
黑河学院以“明德、笃学、励志、求真” 为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工程”为抓手,以“高教强省”为目的,立足现实,放眼未来,依托地缘优势,与俄罗斯高校广泛开展合作办学,走出了一条边疆高校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二)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1.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四)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院所需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适合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