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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庆市肇州县人才招聘简章

2013-08-17 00:02:46 字号: | | 【 打印 】
一、引进数量 2012年计划从国家“211”工程院校中引进70名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引进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计划相同或相近。 3、外语成绩获得国家四级以上证书(艺术类特长生校内及格)。 4、年级学习成绩排名靠前、学生会干部、中共党员或被评为校(院)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优先。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挂科及其它不良表现。 7、特殊人才,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另议。   三、享受待遇标准 1、编制。凡引进的人才,按照“岗位需要、专业对口、适度调控”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置到县直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编制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凡引进的人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政策由县财政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分配到事业单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的标准执行,婚前食宿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引进的研究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 3、职称评审。凡引进的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4、人才培养和使用。凡引进的人才,纳入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四、招聘方式、程序 1、报名。现场报名为主。有意向的毕业生可向肇州县引进人才宣讲团投寄资料,投寄资料主要包括个人简介和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近期彩色照片一张。宣讲时间、地点以校方通知为准。 2、面试。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到重点院校或在本县对报名毕业生进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签订协议。面试结束后,县人才引进小组成员及用人单位领导共同协商,初步确定人选,经过对拟引进的毕业生证件审核、档案审查、校方了解等程序,拟定引进对象,经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签订引进协议。 4、人才录用和管理。 引进对象被选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直接转正定级,并依据协议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原则上在本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对引进的人才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制定考核方案,强化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肇州县人社局   联系人:史家威 电话: 0459-8540587 邮箱:zzrc2010@163.com     邮编:166400   附件:肇州县引进人才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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