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招聘公告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动物园事业,热爱动物饲养工作;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第一专业):动物保护、兽医、动植物检疫专业。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数额、专业岗位
此次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公开招聘3人,具体专业岗位为:动物保护岗位1人、兽医岗位1人、动植物检疫岗位1人。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3:30至16:30分。
2、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37号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办公室一楼报名处
联系人:关晓馨、李晓华
报名现场电话:0451—8461150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填写《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1寸彩照现场报名。
4、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进入考试程序。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有不合格的,按专业岗位从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和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考相关事宜
1.面试考务费:100元
2.考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均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考试信息咨询电话:0451—56556004
八、纪律要求
1、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和考试有关的所有资料的保密工作。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实行应聘者亲属“回避制”。
4、本次招聘在市城管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附:《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下载: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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