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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2013-09-30 00:49:2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前身为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始创于1956年,十年浩劫中停止办学,1981年复建,按厅级单位管理。1984年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高教局黑高教字(84)23号文件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更名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1999年以后,面对成人院校的艰难处境和激烈的竞争环境,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院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办学渠道不断拓宽,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政治上强、业务上精、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形势需要的各类专门性实用型法律人才为办学宗旨;以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灵活办学为特色,广开办学门路,不断提高教育层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以早日将学院建成我省培养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摇篮为奋斗目标。

学院核定编制数为192名,现有教职工184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数量 招聘条件 招聘方法 备注 学历 专业 资历 学工处教辅  人员 2 本科 体育   笔试面试   政治处文字  综合 1 本科 中文   笔试面试   合  计(单位:人) 3    

四、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体貌端正。

2、本科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发布。

2、报名受理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2月10日9:00-2011年2月15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2月10日9:00-2011年2月16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提交详细应聘资料

时间:2011年2月16日9:00-2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ljszfxyzzc@163.com。

(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及各类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需有院系公章;

(4)主要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论文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文章,著作应包括封面、目录及体现撰写字数的版权页和撰写的主要内容,获奖应包括获奖证书及获奖文章,课题应包括立项或委托书、结项或鉴定书及课题主要内容。

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发送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前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身份确认:

(1)报名表原件(网站报名表及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三张同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在背面注明姓名及所报岗位。

以上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50%,总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其在笔试中所占比例分别为40%和60%。笔试不指定教材,不设辅导班。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涉及仪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专业知识考查等其他相关方面的能力,评分项目主要体现对专业岗位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的考核。笔试成绩各专业按1:3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如遇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则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专家组的考核意见报院党委审批。

4、体检、考核及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人选。经过体检、考核合格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保厅和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5、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大军

联系电话:87501622

电子信箱:hljszfxyzzc@163.com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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