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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方案

2013-11-20 00:52:58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松花江畔的友谊路501号,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省委、省政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

全院现有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应用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哈尔滨犹太研究中心11个研究机构,有学习与探索杂志社、文献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设研究生部和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其中研究生部有世界史、世界经济、产业经济、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社会学、专门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全院拥有1个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东北亚区域经济)和15个省级重点学科(世界史、世界经济、政治学理论、东北史、社会学、农业经济管理、科学社会主义、东北地方文化史、东北亚区域经济、中俄关系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渤海国史、县域经济、产业经济和黑龙江流域文明)。全院现有职工316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风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本、硕、博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应届毕业生(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可以报名。除特别说明外,年龄要求硕士在30岁以下(含30岁),博士40岁(含40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3、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等媒体发布。

2、报名受理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2月10日9:00-2011年2月24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2月23日9:00-2011年2月25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明确限招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不受此限。

(三)提交详细应聘资料

时间:2011年2月26日9:00-2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ljskyzhaopin@126.com。

(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二)、(三)》(附件2)。

(2)身份证及各类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专业排名、综合排名总表并需有院系公章;

(4)主要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论文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文章,著作应包括封面、目录及体现撰写字数的版权页和撰写的主要内容,获奖应包括获奖证书及获奖文章,课题应包括立项或委托书、结项或鉴定书及课题主要内容。

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发送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测评和考试

(一)综合评估。2011年3月3日?3月20日,由院成立公开招聘评估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应聘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所得分值即为应聘人员综合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原则上取前5名进入笔试和面试(加试外语岗位取前10名进入外语测评)。

(二)外语测评。2011年3月22日,对加试外语岗位入闱人员,统一进行外语水平测试考试。招聘岗位的外语合格分数线,由评卷专家组根据岗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分别确定。测试合格者的外语测评成绩和已确定的综合评估分值,按照4:6的权重比重分别计算,相加后所得分值即为参加外语测评人员综合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取前5名进入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

(四)面试。组建考官团,进行面试考评。面试结合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成果积累、应聘岗位要求等,以问答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作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在80分以上者,为面试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聘统招本科、硕士岗位人员需履行以上四项程序。应聘博士、高级职称岗位人员只需履行综合评估和面试程序。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统招本科、硕士岗位人员:

综合成绩=(综合评估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高级职称岗位人员:

综合成绩=(综合评估成绩×30%)+(面试成绩×7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拟录取人员。

4、体检

拟录取人员由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应试者与院各承担50%。

5、考察

院考察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6、公示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保厅和编办办理有关手续。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7、聘用

录取人员由院人事处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调动的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8、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悦

联系方式:0451-86497712

电子信箱:hljskyzhaopin@126.com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计划表.doc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计划表.doc (59.50 KB)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二)、(三).doc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二)、(三).doc (50.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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