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此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信息中心是由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省委、省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经济分析、预测、监测等决策信息服务;指导协调全省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工作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与办法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
三、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
用人处室
职位简介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
资格条件
预测处
预测分析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08年度以后(不包括2011年毕业的学生)毕业具有全国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办公室
财会
1
会计学
经济信息处
信息管理、采集、编辑、网络维护
1
新闻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档案学
1
生物技术
1
工商管理
四、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考生填写报名资料成功,系统自动产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注意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451-82120118;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后,按录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为主。面试内容主要是对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笔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计。整个笔试、面试考试过程由上级主管相关部门和本单位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其空缺名额,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人事厅同意后,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拟聘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提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事厅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信息中心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电话
0451-55104903(省信息中心党办)
六、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情形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飞、王正影;联系电话:0451-55104844。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