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复旦投毒案之后
【热点描述】
黄洋逝世后,其父母明确同意警方进行尸检,尸检结果将成为重要的案件证据。据接受调查笔录的黄洋同学透露,林某已供述了下毒的动机。但上海警方表示,由于案件仍处侦查阶段,并未对外披露林某作案动机等相关信息,请公众切勿盲目揣测和传播。
【各方对策】
1.媒体报道需坚守职业道德
今日之中国,媒体审判则有愈演愈烈之势。如“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吴英案”,到今天的“复旦投毒案”,无不带有媒体审判的痕迹。当年,药家鑫“激情杀人”,媒体先入为主给嫌疑人贴上富二代标签的“激情报道”,何尝不是一帖害人的毒药。当媒体和网民对案件进行不问证据、不问程序式的“围观”之时,我们的司法更容易被“民意”所绑架。一些法官往往碍于当时的强大的舆论压力,轻程序法,重实体法,不注重证据的搜集,草率判决,造成了司法不公正。
在法院未审判前,为防止媒体审判,影响司法程序的独立和公正,媒体应避免对案件有关的犯罪嫌疑人的背景、作案动机、犯罪方法,作案工具及其来源,甚至是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身份的报道。此类案件媒体最好只作为一个消息报道。
可以预料的是,随着新闻自由的扩张和公民意识的觉醒,媒体审判对于我国司法公正的摧毁力将更加强大。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国司法界和新闻界需要在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
无论如何,希望复旦投毒案的嫌疑人能得到一次公正的司法审判,也呼吁媒体自净,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
另外,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应该做无罪推定,也希望媒体不要大肆公开个人隐私,要保持客观和公正。“网友”雅典娜二叔“也如此说道:”我们见识了网络的力量,每个人的参与和围观致使整个事件无限波及,于是我们都成为浪潮中的乌合之众,而事件的发展最终也无法控制地坏下去。过分揣测“复旦投毒案”是集体无意识的表现。“
2.校园教育应以尊重生命教育为基础,以德为先。
应当看到,当前的中国教育体系突出的是竞争性和功利性,而不是教育或者说是”人“本身。在这种教育体制下,居于教育利益链最底层的学生,已然沦为上游利益各方共同盘剥的”廉价劳动力“——上至教育主管部门,下至一线教师,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让作为政绩的教育数据更漂亮些。至于学生心灵的成长、道德良知的培育,则往往被忽视或放在次要的位置。
4月18日,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性的错位“为题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生命教育重于泰山,学校需引导学生重视生命的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以人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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