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之驳论型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中,文章论述题占到了40%的分数,考生不能不对其予以相当的重视。要写好申论文章,首先必须把握好文章论证的结构。结构是文章的骨架,只有结构恰当、思路出彩,文章才能有序、完整,论证才能丰满、言之有物。许多考生因为论证的经验不足,对于怎样开头,展开论述,怎样过渡与收尾,心里没谱。不清晰合理的结构安排往往给阅卷老师一种“不着边际,找不到重点”的感觉。专家就选取申论文章写作中最出彩的三类范文,对其行文思路、论证方式进行点评,以帮助考生写出思路出彩、行文流畅的华美文章。本文为考生讲述驳论型结构思路作文。
驳论型和立论型都是议论文中常用的类型,很多考生可能对分析型和对策型的写作更为熟悉,忽略了对驳论型文章的练习。其实,对材料中反映的社会不合理现象以及观点进行驳斥,一样可以把文章写得很出彩、不落窠臼。
从结构形式上来说,通常在文章第一部分陈述错误观点;第二部分对错误观点进行批驳,分析其不合理性;第三部分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论述;结尾部分进行总结提升。
我们提醒考生应注意的是,使用驳论型结构的前提是存在一个错误观点,且这一错误观点是资料中明确出现的,考生不可凭空树立。如2008年国家申论第六题“请以‘人与自然’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1.参考给定材料,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2.对在‘人与自然’问题上的某种错误倾向,应恰当阐述,给予澄清。3.总字数1000~1200字。(40分)”,据此题要求,文章适合写驳论型结构。
驳论型结构文章重在“论”,对于材料中的错误观点,自己要有正确而独到的认识,并能结合给定资料、尤其是运用自身理论知识“拨错反正”,因此,驳论型结构是一种理论性较强、对考生理论素养要求较高的文章结构。
【范文】
浅议“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江西省宜黄县政府某官员发表言论:“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不可否认,地方有发展经济的客观需要,而开发土地经济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且快速的途径之一。居民拒绝拆迁势必影响建设规划的实施,影响城市建设进程特别是开发商的利益。如果开发商就此撤资,还会对当地GDP增长带来影响。但假如以“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来理解“公共利益”,则显然是对公共利益的无知。中央明确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衡量发展时,与某些地方干部所看重的工程项目、城市面貌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当权益的维护更为重要。后者不仅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动力。任何一种发展,如果仅仅是为了“发展”而见物不见人,把人民利益、群众意愿空洞化、虚无化乃至对立化,甚至以“发展成本”为借口,随时“征用”公民权利、社会公平、媒体监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发展的异化。
而从法律的角度看,公民房屋在取得法律产权后,已变成公民的私人财产,并不具有公共性。只要公民取得了房屋合法产权,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之前,讨价还价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拆迁公民房屋,在拆迁之前双方展开利益博弈,在充分尊重业主权利,双方达成协议,办理合法拆迁手续的基础上,才能启动拆迁程序。那么所谓的“钉子户”影响人民群众利益就是站不住脚的了,何况,商业开发是否属于公共利益还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如果政府、开发商不与住户谈判、协商,自定低价强拆公民房屋,显然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是建立在一种落后、狭隘的发展观与政治观基础之上的,对于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与进步危害甚大。强拆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要从根本上调整拆迁思路。第一,只能因部分重要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强制征地。且议价要依市场价,一个城市对这类用地要做比例控制。第二,对重要公共利益用列举法界定。如高速公路、铁路、城市主要道路、公共安全等设施的占地,才属于重要公共利益需要的占地。其他如绿地、博物馆、一般性政府办公楼等,即使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也走市场化的路子,不搞强制征地。第三,要促进新《拆迁条例》的尽快出台,尽快给野蛮强拆戴上法律金箍。而且,善法还要善施。与新条例相配套,改革政绩评价体系,督促地方政府遵守法律。
中国的发展和城市化不会停止,但“强拆”显然是开错了药方。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要义——任何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严,都离不开社会的公平正义,都不能容忍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损害。
【简评】
这篇文章的切入点非常小,开篇的事例只是江西宜黄强拆事件后某官员诸多言论中的一个。但这一切入点却非常具有代表性,突出地反映出地方官员在发展地方经济过程中所持有的发展观念,即“强拆发展观”。文章从小处切入,深入探讨了地方发展理念的问题,可以说是一篇小角度深挖掘,见解深刻的好文章。
单独拿出“给定资料”中宜黄某官员的一个代表性观点树立一个“靶子”,对其进行驳斥,这就是驳论型文章独有的思路特点。第二段就是对这个言论的合理性进行推导,但最后却笔锋一转,直指这一言论存在的关键性错误,提出了反驳。接着,第三、四段就是重要的论证段,分别从发展观、法律两个层面对“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详细阐释。我们认为,考生要写好驳论型文章,这两段的论证一定要站得住脚,平时还是需要打牢文字功底的。
反驳过后要树立自己的与首段“靶子”相对立的观点,结尾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文章环环相扣,前后照应,才能做到逻辑结构严密。
我们建议,无论是写什么样类型的文章,都须在落笔前做到心中有数,切忌边写边想,或者写到一半突然换个类型写,容易让阅卷老师有结构混乱,重点不突出的感觉。标题新颖、立意准确、关键句明确放在段首或段尾,开头结尾尽可能精心安排,至少就能抓住阅卷老师的眼球。充分有力的论证,恰当引用名言警句、多种修辞手法,让你的文章更加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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