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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4 08:13:1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松花江畔的友谊路501号,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全院现有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应用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哈尔滨犹太研究中心11个研究机构,有学习与探索杂志社、文献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设研究生学院和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全院拥有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东北亚区域经济研究基地)和18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世界史、世界经济、政治学理论、东北史、社会学、农业经济管理、科学社会主义、东北地方文化史、东北亚区域经济、中俄关系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渤海国史、县域经济、产业经济、黑龙江流域文明、旅游经济学、行政学、城市社会学)。全院现有职工332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风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须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含统招本科),本、硕、博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
(三)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受理和要求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5月7日9:00~2013年5月24日12:00。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本人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3年5月16日9:00~2013年5月24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结束后,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联系电话:(0451)87130131。
3.注意事项
(1)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0451)86497914;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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