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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2013年黑龙江省饶河县招聘公告

2013-08-04 08:04:59 字号: | | 【 打印 】

【导语】黑龙江省饶河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报名和资格审查:2013年4月26日--4月28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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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人才强县”战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年龄要求详见附表1(2013年5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如28周岁以下即指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不限制专业的岗位户籍要求为饶河县户口或饶河县生源(不含饶河县行政区域内国营农场和森工林场),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户籍面向全国;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2013年4月19日--4月28日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双鸭山市人才网、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3年4月26日--4月28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费130元到现场报名。外地考生报名期间可先电话告知,并将报名所需原始材料发送电子邮件,领取准考证时再对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地点: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电子邮箱:rh-wh@163.com

联系电话:0469-5623442。

报名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医学类专业的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其他专业的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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