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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政法干警和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2015-01-28 08:59:56 字号: | | 【 打印 】
  2014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和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现将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和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政法体改生招录”和“统一招警”)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的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统一招警体检。参加统一招警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请于2015年1月30日上午7: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面试通知单到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西门口集合(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二)政法体改生招录体检。参加政法体改生招录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请于2015年2月1日上午7: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面试通知单到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西门口集合(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逾期不到,即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组织补检。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体检前,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3)。体检过程中,须接受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体检在全封闭全屏蔽的状态下进行,邀请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现场实施监督。考生进入体检场所,手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期间,对考生进行录像,实行编号管理,血液检验实行二次编号。对于串通体检医生、工作人员舞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于天气寒冷,考生请注意保暖,可适当携带少量食品和饮用水。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5年1月
  附件:
  1:附件1: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附件2: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附件3:考生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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