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周口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招聘公告
2015年周口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已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7日,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财税知识及时事理论等,考生可参考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为适应国家税务系统“营改税”工作发展的要求,提高区国税服务厅办税工作效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建设更快更好发展,根据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1号精神和周口市川汇区国税局《关于请求川汇区政府通过社会中介为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充实工作人员的报告》,川汇区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公共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周口市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10名,限女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服务工作;
2、报考者为周口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税(财会计算机、税务、经济法律)及相关专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1.60米以上,性格开朗,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年龄在18--30岁之间(1985年1月1日--1997年1月1日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违法审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
2015年2月4日至7日在周口市人才网、川汇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7日;
2、报名地点:八一路南段93号(人才市场院内);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证书原件和所提供材料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考生现场须填写《川汇区国税局公开招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交考务费 60 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与体检三部分。
(一)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财税知识及时事理论等。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
(二)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沟通及应变能力、服务管理知识和举止仪表。满分100分。
七、确定体检人员
拟定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法定工作日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招聘人员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不合格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签定劳务派遣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并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年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标准参照川汇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派遣人员各项保险标准,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3、区国税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二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区 人 社 局:0394-8568569
区 监 察 局:0394-8561207
为适应国家税务系统“营改税”工作发展的要求,提高区国税服务厅办税工作效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建设更快更好发展,根据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1号精神和周口市川汇区国税局《关于请求川汇区政府通过社会中介为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充实工作人员的报告》,川汇区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公共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周口市川汇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10名,限女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服务工作;
2、报考者为周口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税(财会计算机、税务、经济法律)及相关专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1.60米以上,性格开朗,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年龄在18--30岁之间(1985年1月1日--1997年1月1日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违法审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
2015年2月4日至7日在周口市人才网、川汇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7日;
2、报名地点:八一路南段93号(人才市场院内);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证书原件和所提供材料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考生现场须填写《川汇区国税局公开招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交考务费 60 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与体检三部分。
(一)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财税知识及时事理论等。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
(二)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沟通及应变能力、服务管理知识和举止仪表。满分100分。
七、确定体检人员
拟定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法定工作日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招聘人员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不合格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签定劳务派遣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并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年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标准参照川汇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派遣人员各项保险标准,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3、区国税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二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区 人 社 局:0394-8568569
区 监 察 局:0394-8561207
川汇区公开招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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