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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阳邓州招聘2002年孝感师范委培毕业生为农村小学教师

2016-02-04 09:16:01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南阳邓州招聘2002年孝感师范委培毕业生为农村小学教师33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2月4日-5日。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南阳邓州招聘2002年孝感师范委培毕业生为农村小学教师33名公告发布如下。
  2016年南阳邓州招聘2002年孝感师范委培毕业生为农村小学教师33名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提高和城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02年孝感师范委培毕业生为农村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定向招聘一批农村小学教师。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农村小学教师33名。采取独立报名,统一考试,独立录取,聘用后统一分配到缺编严重的乡(镇)小学任教。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专指1999年由邓州市教育局委托孝感师范学校培养的2002年毕业且派遣到邓州市教育局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档案仍保管在邓州市教体局或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且尚未就业的。今年是2002年毕业的孝感委培师范生最后一次招聘考试,凡符合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二)招聘资格
  1、必须取得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2、身体健康。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思想素质好。
  2、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较高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团结同志,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4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4、报名费用: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70元/人(其中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0元)。
  5、咨询电话:0377-62287819 62168623
  6、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7、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户口簿(没有户口簿的出具父母一方或配偶的户口簿,同时,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配偶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未就业证明,并填写《邓州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8、招聘工作整个过程的相关信息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和市政府大门口公开栏内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资格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负责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上午上午9:00至11:00。考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16日携带身份证、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现行中等专业学校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和小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讲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讲课办法进行,每人讲课8分钟。
  面试(讲课)教材为小学五年级上册现行教材(讲课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上专业为准,如涵盖不到的学科,文科讲语文,理科讲数学)。
  面试(讲课)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讲课)成绩×50%。
  (四)体检及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新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体检由市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3、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实名举报,举报者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1、人事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市人社局审批后,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教体局报到并接受岗前培训,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培训
  根据国家政策,对新聘用的小学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理论、职业道德、新课改及相关专业知识。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我市公开招聘2002年毕业的孝感师范委培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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