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阳新野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2016年南阳新野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7月8日,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车站口向东200米)。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南阳新野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南阳新野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0人公告
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专业技术岗位,经费供给方式为财政差额补贴。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计9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延长至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4、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护士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对象等程序进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7月8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车站口向东200米)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部门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护士资格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从新野政务网下载填写《新野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报考信息当天发布,报考志愿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每位报名人员须进行现场照相、身份证识别及指纹采集,并交纳考试费30元,数码照相和其他信息采集费12元,共42元。
八、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对招聘人数与报考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专业招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4日-15日(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九、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采用一套试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取张榜和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生村干部任职2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加分后的成绩为笔试最终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各专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立相应的评委小组,分专业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均为5分钟。面试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该专业的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若面试人数多需分设考场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十、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的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公告发布之后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等。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确定人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县卫计委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工作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它单位招聘,不得申请工作调动。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卫计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均在新野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503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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