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驻马店市驿城区招聘教师165人方案
2016年驻马店市驿城区招聘教师165人方案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每天8:00至18:00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解放路西段驿城区委区政府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详见下文:
驻马店市驿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区政府《关于贯彻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意见》(驿政[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优秀人才,补充到我区教育系统,以改善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区共计划招聘教师165名。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143名。
1、初中教师26名。其中:语文专业6名、数学专业6名、英语专业6名、物理专业1名、化学专业2名、体育专业3名、美术专业2名。
2、小学教师117名。其中,语文专业41名,数学专业56名、体育专业4名、音乐专业10名,美术专业2名、信息技术专业4名。
(二)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专业2名、政治专业2名、历史专业2名、生物专业2名、物理专业1名、化学专业1名。
(三)幼儿园教师12名。幼教专业12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16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附表1)。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统招中等学校以上幼教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6、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7、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每天8:00至18:00为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解放路西段驿城区委区政府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2828335 0396-2828909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提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需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填写《2016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表2)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方式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工作
1、这次招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改卷,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以师范类教材专业课为基础,总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占3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考生所报专业 (占70%)。
3、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二)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的,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2、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有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额按总有效成绩依次顺延,原则上顺延一次。体检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机关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审核与聘用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实际,报考各专业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区教体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的,其岗位保留一个月补录时限。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新聘用人员录用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区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监察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保密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严肃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 0396-2828613
区人社局 0396-2828915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驻马店市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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