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招聘服务岗位60人公告
2016年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招聘服务岗位60人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报名地点: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西大厅(许昌市瑞祥路西段1969号)。详见下文:
2016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招聘服务岗位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委托许昌经济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计划
面向省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详见《2016年开发区招聘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2、报名地点: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西大厅(许昌市瑞祥路西段1969号)。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开发区招聘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xckfq.com下载);近期同底彩色二寸免冠照片3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是否开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适时予以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分别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录取。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相关注意事项将在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七、考核
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将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将拟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并根据专业对口分配到开发区专业服务岗位工作。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执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4—8581016
1、2016年开发区招聘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6年开发区招聘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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