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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洛阳嵩县车村镇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公告

2016-09-23 09:00:47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洛阳嵩县车村镇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2日,报名地点:嵩县车村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进行备考,详情如下:
  2016年洛阳嵩县车村镇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车村镇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经车村镇党委政府研究,报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车村中队招录12名城管协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车村镇政府牵头,县人社局指导,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为我镇城管队伍选拔优秀协管员。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共12名(非在编),其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9名(含女性2名),未就业退伍兵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对象
  具有嵩县户籍,年龄在23周岁以上(1993年10月1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女性身高160cm以上,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和未就业退伍兵。
  2、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下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具有会计行业从业资格证;
  2、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的;
  3、户籍所在地为车村镇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嵩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网站(www.songxianrc.cn)发布招考信息。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嵩县车村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3)报名方式:未就业毕业生和未就业退伍兵分类报名,每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未就业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退伍兵需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填写《嵩县车村镇2016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交纳考务费30元。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4、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6年9月23日报名考生持身份证、报名票据到车村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分类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指标1:1.5比例确定,名额不足分类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考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40% + 面试成绩x 60%,按指标分类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5、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比例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符合优先招录条件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6、公示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嵩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网站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即为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车村中队聘用协管人员,被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按要求履行报到手续,由嵩县汝源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工作内容、上班天数及作息时间按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车村中队管理制度执行。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务派遣待遇执行。
  合同期内每年由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车村中队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进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如需用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车村镇2016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张鹏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车村镇2016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需要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等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车村镇2016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xls
  车村镇2016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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