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信阳平桥区食药局所属事业单位及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23人公告
2016信阳平桥区食药局所属事业单位及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2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厅(北厅)。笔试内容按岗位划分,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需要复习《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信阳平桥区食药局所属事业单位及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2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的通知》(信卫〔2016〕21号)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信卫办〔2016〕21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平桥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报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报考平桥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的对象为: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7、户籍要求:①报考平桥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大专学历须具有信阳市户籍(含固始县)或信阳市户口生源(指信阳市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②报考平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厅(北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吋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考试费每科3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但对于报考平桥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和收费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和因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而免笔试的岗位则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①报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②报考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两科,满分为100分(两科各占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卫生专业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 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6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向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进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于“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中免笔试岗位和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6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到报名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厅北厅)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或因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报考平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报考平桥区“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中参加笔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
报考平桥区“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中免笔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平桥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密封),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考察工作由平桥区人社局牵头,平桥区卫计委和平桥区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平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平桥区“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平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 //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平桥区人社局:0376--3702769
平桥区卫计委:0376--3702790
平桥区食药监局:0376--3718900
附件: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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