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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洛阳伊滨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2017-04-28 09:14:3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洛阳伊滨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笔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可参考河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洛阳伊滨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公共卫生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我区用人需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和区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60名
  1.初中职位2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女性教师2名、语文男性教师2名,数学女性教师4名、数学男性教师4名,英语2名,地理3名,生物3名。
  2.小学职位4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女性教师4名、语文男性教师4名,数学女性教师6名、数学男性教师6名,英语女性教师2名、英语男性教师2名, 体育4名,音乐4名,美术5名,信息技术3名。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详见《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报考同一职位涉及男/女分性别招录的,所有环节均采取男/女分性别排位执行,以下不再一一说明。
  (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0名(差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根据各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此次拟招聘医务人员30名。(详见《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
  5.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4.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7月1日以前);
  5.报考职位所限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6.具有招聘职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30。
  3.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信息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教师职位的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
  (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5月2日至5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31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9.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10.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1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伊滨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在洛阳伊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伊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教师职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伊滨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5);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6)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7)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5月15日至5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提交地点: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313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及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伊滨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共两张卷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英语、地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生物、信息技术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报考同一职位的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
  (1)教师职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加分
  (2)乡镇卫生院职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笔试卷面成绩将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2) 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8)或《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9)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面试资格审查表后):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
  6.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7.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0)。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布。
  2.面试办法
  (1)公开招聘教师
  教师职位面试办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试讲用教材见附件11),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乡镇卫生院职位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分专业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六个方面。面试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面试)组的考生,其试讲(面试)成绩等于试讲(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面试)组的考生,试讲(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面试)现场成绩、试讲(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面试),其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试讲(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试讲(面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查。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入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乡镇卫生院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洛阳伊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379-69660896(教师职位) 0379-69660989(乡镇卫生院职位)0379-67566908
  伊滨区管委会地址: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上庄村顾龙路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乘车路线:开元大道关圣街口乘坐伊滨专线,93路,94路到伊滨区管理委员会下车。
  点击下载>>>下列所有附件
  1.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 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4.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5.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6.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7.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8.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
  9.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教材
  伊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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