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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

2017-06-06 13:18:5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至6月6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招聘人员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至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只限男性;
  3、部队退伍军人;
  4、身高在173cm以上;
  5、居住在平顶山市市区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电话:2863072。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至6月6日。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份);
  3、退伍证原件、复印件(2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录用后的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及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辅助性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一个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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