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招聘20人公告
2017年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招聘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报名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人事科。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 医院简介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79年,拥有东区、西区、南区三个院区,设备先进,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医疗集团。
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行和救死扶伤的高度责任感;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nszsy.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26至7月4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人事科
(3)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可在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或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nszsy.cn)下载《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本市应聘者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同底版)、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自荐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医院报名。
外地应聘者可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寸免冠照片(须与报名表上同底版)、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自荐材料等电子版以“专业 +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nszsyrsk@163.com。
报名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32128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者根据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
网上报名者须最晚于笔试前一天持上述证件及照片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办理准考证。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国土厅的指导下,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具体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博士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对符合条件,具备笔试、面试资格者,医院将提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及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具体事宜亦同时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医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1-86632128
监督电话:0371-68615838
0371-69690394
点击下载>>>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