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乡高新区招教40人考试公告
2017新乡高新区招教考试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学校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17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7年8月1日8︰00至8月3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
区人事劳动局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考者请于2017年8月1日9︰00-8月4日18︰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的审查情况说明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17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1日8︰00至8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新乡市华兰大道470号)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8月4日8︰00至18︰00到新乡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新乡市华兰大道470号)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40分)和材料作文(20分),笔试时长15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新乡高新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高新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2017年8月4日8:00-18:00到新乡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新乡市华兰大道470号)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17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一般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为规定方式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一律按初级职称聘任。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3539935,监督电话:0373-3539882。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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