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阳唐河县教师招聘300人公告
2017年南阳唐河县教师招聘30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星江路与工业路交叉口)。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教师300名。
1、初中120名。其中:语文20人、数学20人、英语20人、物理10人、化学10人、生物10人、政治10人、历史10人、地理10人。
2、小学160名。其中:语文40人、数学40人、英语40人、体育1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信息技术10人。
3、幼儿园20名。
初中、小学岗位为:除滨河、文峰、兴唐、城郊以外的乡镇;幼儿园岗位为:县直幼儿园、滨河第一幼儿园、滨河第二幼儿园共12名,其余为除滨河、文峰、兴唐、城郊以外的乡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具备初中及以上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小学及以上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应聘体、音、美学科所学专业需与报名岗位学科相一致。
3、幼儿教师: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2017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登记表》。
报名时现场进行身份证识别。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2的,空出的计划依次调整到超出1:2比例人数多的本学段学科,若本学段各学科比例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依次调整到超出1:2比例人数多的其他学段学科(仅限中小学学段),若各学段学科的比例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从我县入伍和入学前户籍在唐河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我县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 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星江路与工业路交叉口)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
面试内容范围:初中使用八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其中化学使用九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小学使用四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幼教使用大班上册幼儿园现行执教版教材。
若同一学科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加权系数(同一学科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的方法,确定聘用岗位,具体分配方案由县教体局另行制定,然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新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3年内不得流动,5年内不准调动回城。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任组长,副县长华道梅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人社、教育、编制、财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王书建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同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8989637
监督电话:0377-689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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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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