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南阳邓州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2017年河南省南阳邓州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为加强和充实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队伍,经市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选调方式,为城区部分学校补充任课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确保选调教师质量。
二、选调数量及学科(115人)
本次选调任课教师115人。见下表
(一)选调六高中教师15人
学科 数量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小计 |
六高中 | 2 | 1 | 2 | 1 | 1 | 2 | 3 | 1 | 2 | 15 |
(二)选调思源学区思源实验学校、解放校区初中部教师18人
学科 数量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生物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小计 |
思源学区思源实验学校、解放校区(初中部) | 2 | 2 | 2 | 1 | 1 | 2 | 3 | 1 | 1 | 2 | 1 | 18 |
(三)选调小学教师82人
单位 | 城区一小学区一小校区 | 花洲实验小学学区西校区 | 城区三小学区八小校区 | 花洲实验小学学区九小校区 | 城区十一小学区东校区 | 思源学区思源实验学校、解放校区(小学部) | 小计 |
数量 | 14 | 6 | 20 | 10 | 10 | 22 | 82 |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范围和对象:邓州市所辖的所有正式公办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
3、刻苦钻研、学习教育教学业务理论,熟悉教育教学业务。
4、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称职以上。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选调要求的。
五、选调资格
1、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须取得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选调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选调高中教师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现任初中、高中教师报考的任教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或现在任教学科一致。
2、工作年限: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后出生)。
4、近三年来在师德师风方面未受处分。
5、近三年来,报考小学岗位的有在六年级任教的经历且成绩优异;报考初中岗位的有在九年级任教的经历且成绩优异。报考高中岗位的有在高中任教的经历(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条件限止)。
6、学历:选调初中、高中教师须取得有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书。
选调小学教师须具备以上1—5条,选调初中、高中教师须同时具备上述6条,资格审查以人事档案和各中心校、局直学校综合鉴定为准。
六、程序及方法
1、申请报名:
凡符合“资格”和“条件”人员到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报名。报名时,个人须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农村教师(含湍河)须经当地乡(镇)党委、中心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局直学校须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城区民办学校公办教师报考需所在民办学校同意并盖章,每位教师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由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学校汇总后报教体局人事科。
报名时需交验:(1)教师选调报名表;(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报考初中、高中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4)中心校、局直学校出具的综合鉴定(包含近三年来思想品德、任教年限、年级、学科、XX年XX月—XX年XX月在XX高中任教、教学业绩在本区域内的层次及师德师风方面有无受过处分等情况)。
2、资格审查:
全市报名汇总后,由教体局纪委、人事科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有提供选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笔试:
符合“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职业道德、新课改。报名人员低于等于选调人数的不再组织笔试,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调入。
4、初选:
根据高中、初中选调学科人员数量,按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根据小学选调人员数量,按笔试成绩、分报考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如出现名次并列时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时,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年龄大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如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后,按学校分学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定:
对初步确定的公开选调人员经市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教体局人事科负责办理调动手续。
七、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3日至8月5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各单位于2017年8月7日下午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八、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把思想统一到市教育领导小组的决定上来。二是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参与其中。三是要抱着对组织、对教师、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确保选调教师的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7-62168682;咨询电话:0377-62168623
邓州市教育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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