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职工医院招聘21人公告
河南省职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公开选拔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结合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职工医院隶属于河南省总工会,始建于1953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康复、社区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省管三级综合医院和郑州大学教学医院,是首批省市职工、离休干部、门诊重症慢性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工伤保险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占地面积51701.24平方米,核定床位1000张。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河南省职工医院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名。详见附件:《河南省总工会直属河南省职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河南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总工会官网(网址http://www.hngh.org/)、河南省职工医院网站(http://www.hazgh.cn/ )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7年及之前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总工会直属河南省职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考生可登陆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
六、考试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面试由河南省职工医院组织实施。
(一) 笔试
由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考生可登陆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
(二)面试
1.在笔试工作完成后,面试由河南省职工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是全面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科研带教水平等内容。
3.面试人选情况及面试时间安排,请考生注意查询河南省总工会官网和河南省职工医院网站内的公告。面试前,由河南省职工医院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证明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将通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总成绩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河南省职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侧重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态度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选名单在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河南省总工会官网和河南省职工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河南省总工会提出聘用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通知公布后的三个月内,拟聘人员不能到河南省职工医院报到者,不予录用。
九、纪律与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自觉落实回避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371-56975097(河南省职工医院院办)
0371-65904299(省总工会组织部)
0371-65866436(省纪委驻省总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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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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