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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许昌市建安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7-12-26 09:37:4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许昌市建安区教师招聘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许昌市建安区2017年“英才计划”招录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进人才,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育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振兴建安区经济。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录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许昌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2017-2019年)》、《中共许昌县委 许昌县人民政府印发<许昌县落实“许昌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许县发〔2016〕24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大力实施人才振兴计划,从高校招录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特制定建安区2017年“英才计划”招录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录对象及范围
  1.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东北师范大学(长春)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西南大学(西南师大)等部属师范类院校,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特招、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2.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及其他一本师范类院校,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及其他一本师范类院校,在校期间获得过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特招、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招录条件
  1.应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供);
  (5)具有学科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录计划
  招录中学教师74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11名,英语9名,历史4名,地理4名,物理10名,化学3名,生物4名,信息技术4名,体育5名,音乐6名,美术6名(详细岗位设置见附件二)。
  四、招录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可点击“2017年英才计划招录教师报名入口”http://www.xcxjy.gov.cn/2018ycjh(网站根据报名时间开放)按照提示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持相应的证明材料)、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研究生必须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验原件;小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咨询电话:0374—5119171。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1日。
  地点:建安区教体局
  (4)资格审查:本次招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录学科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试讲和答辩(各为100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考察考生个人的基本情况、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情况。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100分,试讲合格(试讲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进入考察程序。答辩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答辩满分100分,答辩不合格(答辩得分在80分以下)不得录用。
  按照招录计划,根据试讲和答辩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3.双向选择
  录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
  由考生本人提供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鉴定意见,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
  5.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和标准》,根据每个学科岗位的招录人数,组织拟录用人员于资格复查时一并进行体检,招录考核组具体安排。
  6.岗前培训
  对录用人员在正式到区直学校任教前进行岗前培训。
  7.录用
  (1)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录用人员签署录用合同,由区人社、编制、教体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录用教师试用期一年。
  (2)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按照报名学科岗位进行录用,违反报名承诺不到所分配岗位学科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
  (4)本次招录的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违反录用合同约定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享受定级工资待遇;
  2.职称评定: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评定;
  3.安家费:对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类院校签定录用合同的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万元人民币;其他签定录用合同的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人民币。同时优先安排教师公寓,享受购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教师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的;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 许昌市建安区此次招录教师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教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许昌市建安区招录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374-5119221、0374-5119171。
  点击下载>>>
  许昌市建安区招录教师工作领导组名单.doc
  建安区“英才计划”招录教师岗位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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