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封市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2018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2018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13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我省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工勤岗位。
二、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附表2)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8年1月1日为准。例如:23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已被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正式聘用,在已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三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2月1日-3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一号楼(综合楼)六楼人事科(开封市河道街85号)。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1-25672637 0371-25672638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报名材料要求:
1、须考生本人持《2018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需贴照片)、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2018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计划其它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具备执业资格者,报名时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所在规培基地培训证明。
4、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5、其他条件中要求高中起点的须携带高中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缴费: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1)医学类专业:其中公共卫生知识40分(卫生法律、法规及与招聘专业相关的知识);专业知识60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
(2)非医学类专业:公共基础知识40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专业知识60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院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中心医院官网通知,届时到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同时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员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根据岗位需求可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同时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和其考试总成绩同时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开封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我院提出申请,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与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聘。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 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中心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请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0378-120.com/查看。另外可关注开封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或微信平台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开封市中心医院 0371-25672637 25672638
监督电话: 0371-2567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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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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