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性人员公告
开封市2018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力打好“四张牌”,确保“三大攻坚战”、“五项改革”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汴政〔2018〕4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原则
本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00名。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待遇
1.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2.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3.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可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用于招聘符合条件的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 17:00
报考人员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130×160像素,3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8月31日。
3.网上缴费。应试者应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8年8月31日17时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8月31日17:00前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1号楼4楼1413房间,联系电话:0371-22725691)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凭证或《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相关凭证原件。
4.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请在2018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 9: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但完成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照招聘资格和招聘条件进行复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综合考核评价合格的,可续签一次。聘用人员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八、其它事项
1.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kfrsks.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本简章由开封市2018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1-23857996
咨询时间:9:00—17:00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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