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郑州二七区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19年二七区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粤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等4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7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75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二七区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网(http://www.hnsrlzy.com)、二七门户网(www.erqi.gov.cn)及微信公众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及现场报名
(1)邮箱报名:“报名所需材料”通过扫描(PDF文件格式)或拍照(JEPG文件格式)后进行打包压缩,总存储大小限制在8MB内。发送至报名邮箱:hnsrlzyw@163.com
注:邮箱标题及压缩包标题需注明报名人员姓名及报考岗位。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公司报名点及用工单位报名点
公司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17层1704号。
用工单位报名地点:
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一楼办事大厅(二七区建新街5号);联系电话0371--66765232
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大学南路166号长江路街道办事处3楼302市政科;联系电话0371-68797397
二七区环卫清洁公司:二七区兴华街82号院内南楼一楼
联系电话0371-68890048
二七区人防办:郑州市二七区民安路7号401室人防办
联系电话0371-61313613
2.报名时间:自 2019 年06月10日起至2019年0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咨询电话:林老师 0371-86056330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在线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可查);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
(4)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
(5)自由格式个人简历1份(需体现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工作履历),原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1份;
(6)与工作经验相匹配的两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或银行工资流水;
(7)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另需提供原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通过现场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它方式报名。
(2)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的面试比例,报名截止后,若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减少拟招聘名额。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做出诚信承诺。招聘领导小组会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工作履历进行核实,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工作履历,或有其它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网”及河南省人力资源网的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以及仪容仪表等。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网(http://www.hnsrlzy.com)及二七门户网(www.erq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按时间要求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或不能及时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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