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及考察公告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工作流程》,现将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8日早上7:00,在郑州市金水路105号省委南院门口传达室前等候,随工作人员前往体检医院。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认真对照,做好准备。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因证件缺失在现场无法验证其身份的,将不能参加体检并取消其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领取手机。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省委党史研究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对象
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
(二)考察时间
2021年2月5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在考察前1-2天以电话形式通知考察对象。
(三)考察对象需要准备的材料
1.请考察对象如实填写考察对象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zgdsyjs@163.com邮箱,原件考察时交考察组。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
3.按照考察组要求配合出具有关鉴定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察对象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
2.考察对象请及时询问档案管理部门,个人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如有不全,抓紧补齐有关材料。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我单位报告,未如实报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且经当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371—6590238865902882
附件: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2.体检须知3.考察对象情况登记表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2021年1月26日
由于附件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本站不予直接公布,请考生通过点击下方“附件”进入官网查看!
附件: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www.hndsw.com.cn/2021/01-26/122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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