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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名公告

2022-09-27 09:00:36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名公告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名公告
 
  为满足我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需要,补充书记员队伍,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通过公开招聘补充聘用制书记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名,招聘单位及人数如下:
序号 单位 拟招聘人数
1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 封丘县人民法院 10
3 延津县人民法院 9
4 长垣市人民法院 10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讲行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以后出生至2004年9月以前出生),不限性别;不限专业;
 
  2.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检察院、法院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微信公众号),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
 
  报名网址: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
 
  资质审核将在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时进行初审,考试过程中随时进行复审。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50元,一经报名成功概不退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关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查看有关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报名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个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要求:蓝底, jpg 或 jpeg 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毕业证(照片或者扫描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技能考试
 
  参加技能考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4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文字速录采取看打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技能考试前对拟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拟参加技能考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期间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形成缺额的,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技能考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hnxxzy.hncourt.gov.cn/公布。
 
  3.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总分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以技能考试分数靠前的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2)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考生总成绩将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hnxxzy.hncourt.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与工资待遇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时,考试当天,须提供本人健康码、14天内行程码和48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截图用A4纸彩色打印,打印准考证时同时打印防疫承诺书并本人签字,于考试现场提交。
 
  八、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hnxxzy.hncourt.gov.cn/上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373-3053063,3053052(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6rL4-g64fsj4m0FgXsG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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