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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华附中郑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公告

2023-03-15 09:45:14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清华附中郑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公告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清华附中郑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公告
 
  为适应清华附中郑州学校发展需要,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6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调研,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3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 招聘岗位
 
  (一)高中教师14名
 
  1.在职教师4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1名。
 
  2.毕业生10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2名、化学2名、心理健康1名、实验管理3名(物理、化学、生物各1名)。
 
  (二)初中教师4名
 
  毕业生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三)小学教师 17名
 
  毕业生17名:语文8名、数学6名、英语1名、科学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④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⑦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毕业生条件
 
  1.毕业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报名。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实验管理岗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需全部合格,任意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均不能报名;报名时需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接受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
 
  4.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全面,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等优先考虑。
 
  5.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在职教师条件
 
  1.大学起始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2.需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3.有一定学科竞赛经验,是各学科教学骨干,教学成绩突出。
 
  4.获得省优秀教师、省骨干教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者优先考虑。省级名师工作室、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优先考虑。
 
  5.中小学二级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小学一级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小学特级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其他说明
 
  1.毕业证未发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打印)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和2022年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参加此次招聘,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清华附中郑州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清华附中郑州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下载《清华附中郑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以下简称《教师登记表》),并将电子版个人简历及《教师登记表》发至邮箱:qhfzzzxx2020@163.com。
 
  2.邮件标题命名格式:
 
  毕业生按“报名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的格式命名;
 
  在职教师按“报名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教龄-职称”的格式命名。
 
  备注:命名不规范的邮件不予接收。
 
  3.《教师登记表》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s_5Xa444jn0VlOaZjvXmLQ (提取码:dn66)。
 
  4.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3月26日17:00。
 
  5.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参加下一环节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通知。
 
  (三)初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应聘者需参加初试。初试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成绩不计入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笔试
 
  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科目为《教育类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按要求将证书原件交校方指定人员查验、复印件校方留存,证书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和市级及以上的奖励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院校公章的全科成绩单。如果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将会被取消考试资格。
 
  (五)加分条件审核
 
  加分条件: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入伍证书、退役证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材料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交到清华附中郑州学校综合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以及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在职报名人员中若没有合格人员,空余岗位调整至毕业生岗位中;毕业生报名人员中若没有合格人员,空余岗位调整至在职岗位中;若在职人员和毕业生中均没有合格人员时,相应岗位取消。
 
  (七)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从高到低的顺序,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1.2: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郑州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体检结论,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根据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清华附中郑州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郑东新区管委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待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
 
  (一)在聘期间为公办学校正式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带薪寒暑假,学校可为教师提供宿舍;本年度录用的各学科教师,将有机会参加清华附中一体化学校的教师培训等活动。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清华附中郑州学校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业务考核,本招聘方案由清华附中郑州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123000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371-67179419。
 
  2023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hengdong.gov.cn/tzgg/699523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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