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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阳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名公告

2023-06-13 09:22:03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南阳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名公告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南阳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空缺和人员需求等情况,镇平县人大常委会拟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5、在原单位未受过党政纪处分,且3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及两次公开选聘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减县补乡”选聘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程序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调数额、选调条件及选调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请应聘者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等有关事宜均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内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3年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报名时间:3天,2023年6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镇平县人大一楼106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1份,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签字盖章同意方可报考参加选调。
 
  选调人员需现场提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编制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姓名所在页)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最近日期的《工资审批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1份;
 
  (6)获得荣誉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成立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人大常委会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范围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前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若与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按学历层次高低、获得荣誉多少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产生选调岗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名单。
 
  (六)公示
 
  对通过笔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录用后原编制性质不变,工资及各项待遇按原编制性质执行;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原财政供给渠道,回原单位上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选调由县人大常委会成立镇平县人大常委会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未尽事宜,由镇平县人大常委会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电话:15936111105
 
  注:请在工作时间段内拨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镇平县人大常委会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KOgOfdPbXci9mGOIcHb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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