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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法院系统面试确认须知

2013-06-20 21:12:50 字号: | | 【 打印 】

一、考生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学位证(已经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户口本;

 

  3、有效身份证;

 

  4、准考证;

 

  5、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县级以上退伍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未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需缴纳学历认证工本费95元。这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省法院代省教育厅收取,和学历证书一同送交省教育厅进行验证。

 

  二、面试确认时间

 

  9月28日全天,上午8:00开始进行面试确认。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的考生,应本人提出申请,经省法院同意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面试确认。

 

  三、面试确认地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号楼7楼717房间。

 

  考生在省法院1号审判庭领取确认序号,由法警按顺序引导至717房间进行面试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无效。

 

  (二)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0371-6576271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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