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拟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到省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以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名、本科生10名。详见附表1《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7.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
(二)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hda.gov.cn/)和用人单位等网站上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招聘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和办法。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参加应聘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有关招聘的单位报名。报名时填写《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交身份证及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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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应聘者须按公布的拟聘用职位填报志愿,每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应聘。各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低于3:1的专业,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将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将报名汇总表和应聘者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于10月31日前报省局进行审核。
4.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提前三天通知考生。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食品药品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备案。面试工作将于11月15日前进行。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提前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个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当天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将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在省局指导下,由招聘的省局直属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一)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的时间报到。报到时间15天后还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六、有关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聘用结果“四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跟踪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生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371-63280268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0371-63280256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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