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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招警考试南阳市考察工作的通知

2013-06-20 00:09:0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0〕203号)文件精神,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2、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3、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县、区级以上招生办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县(区)级以上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等;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进入考察的考生携带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在2011年7月7日—7月8日期间到南阳市政府(中州中路291号)1号楼5楼市考录警察办公室报到。考生需调档案的,于报到时由市考录警察办公室出具调档函进行调档。考生档案已在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需携带存档相关证明查对。

进入考察的考生自行下载《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进入考察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考察审核表》各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若有不实信息,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以上两表于报到时上交,

进入考察的考生交表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个人档案等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学历和就业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377-63137511
  

附件:1、 《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进入考察人员情况登记表》(请点击下载).doc

    2、 《河南省考录警察南阳市考察审核表》(请点击下载).doc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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