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 > 考试政策 > 省级 > 正文

河南省乙肝携带者排除肝炎为合格

2013-06-20 00:22:34 字号: | | 【 打印 】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为合格。

  该厅有关负责人说,我省的公务员体检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进行,各种急慢性肝炎,为体检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为合格。一些诸如对身高等方面有要求的特殊职位,需经录用主管部门批准或在招考简章中规定。

  1月4日,郑州等7个省辖市以及一些省直单位公布了体检公示名单。据悉,这也是我省首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体检名单。公示完后,体检将由各单位组织进行。


公务员教材中心:201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火热销售中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