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 > 面试辅导 > 面试指导 > 正文

河南初任检察官面试热点:贫困生个人信息曝光

2013-12-09 15:05:38 字号: | | 【 打印 】

  推荐:河南初任检察官专题 面试课程 电话:0371-87096515 QQ群:151703067,140637370

  【热点题目】

  2012年9月,宿州市萧县扶贫办在网上公布一些贫困生个人信息引起了误解,并让被公布的贫困生直呼“接受不了”。原来,他们不仅公布了学生的身份信息,还将学生父母的姓名、银行卡号甚至是手机号码一同晒出来了。对此,你怎么看?

  【核心问题】个人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之间的矛盾

  【背景链接】

  一、类似事件

  2012年9月12日在河南洛阳当地媒体上公布的“宏志班”预录学生名单,连日来引发了公众的持续争论——当地不仅公示了名单,还“晒”出了50名预录学生的家庭详细地址、困难情况,这让不少人担心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

  一些学生家长反映说,公布的内容中诸如“母亲患有先天性白化病”等信息会给孩子造成不小的心理压力。然而,按照规定,“宏志班”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资助。为保证录取和助学金发放的公正、透明,须进行公示。

  二、隐私权

  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但很可惜,这个规定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屡屡成为“鸡肋”。抛开“贫困生”这个特定情境,就拿普通人来说,在日常生活中,被侵犯隐私权的情况也是比比皆是。在百度搜索“个人信息资料”,长长的一串都是诸如“个人信息资料出售”等非法网站,让人触目惊心。

  三、“三公”公开与个人信息公开

  这些年,“晒贫困生”不是个例,而是成了一种常见现象。可能在当地有关部门看来,公布贫困生的信息越详细,越便于社会监督,贫困生越不敢造假。事实上,这种做法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懒政。即不是通过合理的审查来把关,而是寄希望于一种威慑或社会监督。二是权力意识强烈,权利意识淡薄。即自己想怎么公开就怎么公开,完全忽视了贫困生的权利。

  看到贫困生的信息如此详细,不由让人联想到权力部门的信息公开。比如,“三公”消费信息应该公开而不公开即便公开,也很不详细。再比如说,公务员财产信息公开已经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阳光法案,但在我国进展很不顺利,仅在少数地方推行,而且,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很不详细,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这又反映出一个问题,即权力部门公开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信息很小气,公开与公民利益相关的信息却很大方。这样的鲜明对比说明,权利与权力的地位很不平等,地位不同则决定了待遇不同贫困生的待遇是个人信息被彻底拿出来“晒”,而权力部门的信息,则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想不公开就不公开。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河南人事考试网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