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警惕盲目加速城市化
金融危机冲击的警报尚未解除,新一轮城市化浪潮已经从不少地方涌起:农居集中化,郊区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大拆大建,紧锣密鼓。
有官员声称:中央出台刺激经济政策,我们自应抓住机遇,加快拆迁改造推进城市建设;有学者论证:只有加速城市化,才能使中国经济摆脱长期陷于谷底的危险。
不过,从最基层传来的还有一些农民的不满、抵制,乃至抗争性群体事件,这也应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如何保障农民在城市化中的合法权益?城市化拉动内需应该从何处着力? 当下推进城市化最迫切的任务是什么?
令人欣慰的是,许多地方的政府文件中都明确了“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应该说,这是郊区城市化、宅基地换住房中的一条不该逾越的红线:可是,实践中呢?依然有不少农民“自愿”的背后,是政府官员的强势政治动员,是当地宣传的意识形态话语,是少数村官的擅自民意代表。更有甚者,竟有地方出台专项文件,对那些不及时“自愿”者及其亲属,以停职停薪、下岗失业等相威胁。
农村融入城市,应当是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的难得的机会。如何使这一机会变为农民手中的实惠?在农村现实生活中,宅基地被农民视为家产,并代代相传。在宅基地换住房中,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否合理?是以房换房,还是以宅基地换房?宅基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原来的城乡接合部农民租赁房屋的“瓦片经济”瓦解之后,新的收入增长点在哪里?对原来的集体经济,如何保障农民发展、分红的权益?村民转变成城市居民后,怎样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就业、教育、保险等后顾之忧?这都是需要政府与农民协商一致、共同求解的难题。
当初,政府通过强制征用农民土地、低价补偿失地农民,推动了国家城市化的伟大进程,中国农民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今天,我们毕竟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发展阶段,在利益关系的协调中,应该有全新的施政理念和政策安排。
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稳定,自是当务之急。以城市化为杠杆,撬动内需增长,也不失为一个积极的选择。大拆大建,加速城市化,可以有力拉动农民的住房消费,从而引领与住房相关的各类投资:但是,这种消费有多少是农民自身主动的、生存发展内在的需求,又有多少是政府以行政手段一厢情愿强势推动、人为制造、超前解放的需求?不问农民的承受能力、幸福感受,不顾城市发展的演进规律、现实条件,期望在一个早上让所有的郊区农民跑步进入城市社会,它会带来什么后果、引发哪些问题?写到这里,我油然想到一些经济学家曾再三启蒙的“破窗理论”:当一扇窗户被打破后,主人自然要购置新玻璃,这就间接促进了玻璃厂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拉动了经济发展。只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人为地去打碎并非急需更换、主人也并不情愿更换的窗子,这是在“折腾”,还是在发展?
加速城市化,宅基地换住房,拉动了房地产的新的热潮 只是单一以住宅开发带动区域发展,虽然可以改善原居民的居住条件,但忽略了他们的生计安排在一个个“卧城”中,在缺乏坚实产业基础和巨大吸附能力的“郊区城市化”浪潮中,如何承载更多的就业?如何保障农民市民化后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保障、增进农民权益,拉动、扩张内需增长,推动、深化城市化进程,如何在“加速城市化”中统筹兼顾?我以为,在于将着力点从“土地城市化”转向 “人的城市化”,转向农民工的“融城化”、“市民化”、
当然,农民工城市化也有一个城市承受能力的问题,但是,这绝不应成为我们延缓户籍改革、迟滞农民工融城步伐的理由。亿万农民工,用双手托举起城市的建设,牵引来城市的繁荣,却依然被拒绝在城市的体制之外、社会之外、发展之外。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身处城市,城市却拒绝接纳,根在乡村,乡村已无法回归,他们的外出动因、心理定位、身份认同、文化归属、发展取向、社会预期、职业选择,已经发生根本性转换,他们对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就业落户权利的愿望更为迫切,他们对公平正义、人格尊重、公民权益和价值实现的需求更为强烈、从户籍、社保、培训等方面帮助农民工有序、顺利地向产业工人转变,向城市市民转变,这足加速城市化新的更为迫切的课题。
官员和专家们不是一再强调城市化对刺激经济的重大意义吗?从城市看一看,如果农民工市民化了,必须有大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仅在房屋建设上每年所拉动的需求就将是惊人的,更不用说还需要满足更大量的社会公共设施、教育卫生等服务的巨大需求, 再从乡村看一看,农民工市民化必将加速农村土地的流转,促进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充分释放土地的财富效应,充分释放转移农民的创造需求,它将为加速城市化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也将为农村的现代化开拓更为广阔的天地。
要警惕,城市化的进程不可逆转,但不能急功近利,盲目扩张,走粗放经营的老路;拉动内需的机遇不可错失,但不能只重数字不重人,只重城市规模不重民生福祉。
——《半月谈》200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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