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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考试内容申论热点:临时工事件

2013-07-11 00:47:34 字号: | | 【 打印 】

  河南公务员一般考试科目为行测和申论两科。行测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考试大纲要求,河南硕文特整理相关河南公务员考试培训辅导资料,助力广大考生。

  “临时工事件”需追究领导责任

  “怎么又是临时工”“干坏事的总是临时工”“临时工成了替罪羊” 的网评如潮。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不让“临时工事件”屡发呢?笔者认为:

  一是严格问责,和一把手的“官帽”挂钩。不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那是内部管理的问题,一旦面对群众,其代表的就是政府形象,聘用员工出了问题,相关部门应当直接面对,首先应该向单位主要领导问责,毫不退避,不能但凡出了事,当公职部门在出现形象危机时,习惯用临时工作为危机公关策略,缓冲本部门和公职人员不良形象,舍卒保车,让临时工成替罪羊,一辞了之。这样才能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逐渐消除“临时工事件”对政府公信力的不良影响。

  二是加强聘用人员教育培训。由于某些聘用人员责任心较弱,对岗位职能不熟悉等原因,有些舆情危机的确是聘用人员引发的。有关部门要从德能勤绩方面加大聘用人员的考核和培训,尤其要加强法纪教育,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警示意识,严格接受法纪约束并依法办事。

  三是改革现有用人机制。其实在政府机关许多“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主要就是在编制内还是在编制外,由于“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使得部分单位的员工同工不同酬,挫伤了部分“临时工”员工的积极性,使个别“临时工”员工有火窝在心里,一定程度上成为乱作为的导火线。各政府机关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在编制外的聘用员工,消除他们的心理落差,将他们“视作己出”。随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当铁饭碗被打破,当聘用人员和在编人员的差别被缩小,谁还会动辄拿“临时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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