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考试类比推理全面解析
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将在下半年举行,广大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预参加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参考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参考教材。
公务员考试中的类比推理是给出一对相关的词,要求通过观察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类比推理的本质结构就是二元关系。探讨两个词语之间的二元关系,可以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相互关系着手,也可以直接从两个词语直接反映的逻辑关系来分析,当然还可以从语法关系的角度对词语的语法关系进行分解。下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henan/)专家将对类比推理进行详细分析:
一、类比推理的原则——就近原则和纵横原则
1.就近原则
若把这个题目再次改动。比如:
绿豆:豌豆
正确选项为( )。
A。杯具:餐具 B。杨树:柳树
C。鲤鱼:鲫鱼 D。香瓜:西瓜
很显然,这么已改动之后,从逻辑关系上来看,四个答案都符合反对关系的要求。那最终怎么敲定答案呢。一般来说类比总是要求找一组和题干的关系最为紧密的作为答案。在这四个答案里面都是植物的组有两个,B和D,要是都是能够做事物的显然只有D答案最合适了。因此请考生记住类比推理的逻辑原则是就近原则。
2.纵横原则
类比推理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形式是比较灵活的,比如上面的那个例题,若做一个简单调整,题目的难度就会迅速加大。例如:
绿豆:香瓜
正确选项为( )。
A。家具:灯具 B。猴子:树木
C。鲨鱼:鲸鱼 D。豌豆:西瓜
这个题目看一眼以为题目出错了,怎么绿豆和香瓜之间难道有亲戚关系啊。其实这个是我们惯常的思路,总是要横向考查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事实上横纵比较是类比的一个重要形式原则,若是纵向来看,很容易发现绿豆和豌豆构成反对关系,香瓜和西瓜也构成反对关系。这个题目和上一个题目本质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变化就是题目类比的形式有点点变化。所以考生请记住类比的形式原则是纵横比较。
特别提示,基本是所有的题目都要注意纵横比较和就近原则。因此考生务必牢记在心。
二、类比推理的方法--归纳演绎法
归纳和演绎是人类认识最早、运用最为广泛的思维方法。它所涉及的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是事物和概念之间的外部关系。
所谓归纳,是指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则或结论的思维方法。
所谓演绎,就是从普遍性的理论知识出发,去认识个别的、特殊的现象的一种逻辑推理方法。由于公务员考试的类比推理相对比较特殊,无需专业的类比推理的知识,主要是要掌握归纳和演绎的方向不同。
归纳:个别到一般;
演绎:一般到个别。
做公务员考试的试题就是要快速的归纳出试题的考点,然后用一组最贴切的词去演绎出归纳出规律即可。比如:
绿豆:豌豆
正确选项为( )。
A。家具:灯具 B。猴子:树木
C。鲨鱼:鲸鱼 D。香瓜:西瓜
题干绿豆和豌豆可以迅速归纳出是概念外延间的反对关系,从四个选项中演绎一个反对关系,不难发现香瓜和西瓜也是反对关系。这个思维过程就是先归纳出题干中两个词语的逻辑关系,然后根据这个逻辑关系迅速演绎出符合条件的一个选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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