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招警考试常识判断备考指导
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科目考试大纲》已经发布,今年大纲中常识判断模块特点非常明显,考查要求清晰,重点要点明确,具体如下: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2006年、2007年河南招警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位于《行测》第四部分,根据此次大纲,常识判断的位置在第五部分,由此我们预测,2011河南招警《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将会放在第五部分。
河南进行社会招警考试的最近年份为2006年和2007年两年,此后一直未考。所以,这次报考人数将会明显增加,而试题难度必然就会提高。同时,河南招警考试的一个明显特点是紧跟省考大纲和题型。综上我们预测,常识判断作为一个跨学科、跨领域、内容庞杂的考试模块,2011年河南招警《行测》常识考题,区分度将会非常明显,对各学科基本知识运用能力的考查将更明确,考试要求将会提高。
一、大纲对比链接
2007年: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
2011年: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结构分析 常识判断题型、题量分析 法律 政治 文学 历史 地理 经济 科技 生活常识 共计 2006年招警 6 8 1 1 2 1 0 1 20题 2007年招警 20 0 0 0 0 0 0 0 20题 2010年省考 8 2 3 1 3 1 0 2 20题 从表一可得三个结论:
(一)政治及法律题目所占比例下降。
公务员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行使者,政治和法律则是与公务员工作联系最为紧密的部分。由图一可知,法律部分在常识判断模块中的题量明显逐渐减少,意味着在尽量淡化对考生的专业性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政治和法律常识是考试的必考内容,尽管比重有所下降,当题目难度并不会降低。同时,对于法律常识的考查可能会结合社会热点出题,一起考查。
(二)考查学科的涵盖更为广泛。
人民警察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所以,一名新时期合格的中国人民警察,不仅需要是专才,而且还需要时全才。
根据图表内容的分析,2006年常识判断考查内容重点突出,主要侧重法律和政治常识;2007年全部考查法律常识;2010年省考则更趋向于多元化命题,更加注重对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查。
(三)根据大纲可知,2011年河南招警考试常识判断部分将延续2010年河南省考的出题思路,但命题更加趋向多元化,试题测查的综合性、全面性、针对性将会提高,更加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法律部分题型、题量分析 2006年 2007年 2010省考 宪法、行政法 2题 10题 3题 民法、刑法 3题 5题 2题 法理、经济法、赔偿法等 1题 5题 3题 共计 6题 20题 8题 通过表二不难发现,随着命题趋势的变化,常识判断中法律常识的题目和题量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宪法、行政法,题量最大;第二梯队是民法、刑法,题量次之;第三梯队是其他部门法,题量与第二梯队基本相当,与警务工作的需要紧密程度相关联。
常识判断中,相对其他常识的试题题量,法律常识比重往往相对较大。虽然2011年河南招警《行测》的常识判断考查法律知识的比重可能有所下降,但是随着近年来新法的不断出台和原有法律的修改,例如《人民调解法》、《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等,以及警务改革等社会热点内容,试题难度可能反而会有所提升,这点需要考生多加注意,贴合国情社情,重点复习,综合备考。
三、应考策略
战术上:
第一,了解社情热点,多看时事。以时事为线,带动相关社情热点的了解。在2011年河南招警考试常识判断的综合性和难度都会相对增加,试题内容很有可能与时事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也体现了对人民警察的时代性要求。
【2010省考真题】
例题: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内地形成了一些跨省区市的经济区域:①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沿江地区经济带;②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带;③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在内的环渤海地区经济区;④中部地区经济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
上述经济区域形成的先后顺序是( )。
A.①②③④ B. ②①④③ C.②④③① D.④③①②
【解析】
答案选B。本题与时政有关。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沿江地区经济带于1992年发起组成;广东省1994年曾确立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这里是中国市场化及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大都市经济圈;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了要加快环渤海地区的开发、开放,将这一地区列为全国开发开放的重点区域之一,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式确立了“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单独的区域规划。2004年3月,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
第二,集中适当的精力备考法律知识。常识判断部分中,法律知识的考查比例可能会进一步下降,地位有所削弱。法律常识备考时,考生无需花费大量时间熟记大量法律条款,但要对一些基础性的法律知识,例如一些法律部门和一些简单的职能有所了解,重点复习宪法、行政法、民法,另外要了解一些国家最近出台或修改的相关法律,如《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等,以及警务改革等社会热点等内容。考生可以结合时政进行针对性的复习,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2010省考真题】
例: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
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解析】
答案选C。《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第三,深入理解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教材,注重知识积累,能灵活运用相关原理。常识判断的考查范围非常广,大处来讲,考生要对文化、历史、地理、自然、环境、科技、生物、医学、物理、经济、生活常识等方面的知识积累、巩固、运用。根据前两年的命题特点,这些类型题的比重增加,且覆盖范围更为广泛,在备考时要做到知识点基本看到、理解到、准确把握、灵活运用。
【大纲原文】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解读】
此题考查能源知识。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背景下,太阳能作为一种可供持续利用的清洁能源,近年来在我国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开发利用。此题不仅考察了能源基础知识,而且涉及时事热点,综合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对时政热点的关注。备考时,需注意对此类型材料作重点理解和把握。
【2010省考真题】
例题:下列不可能出现的天文现象是:( )
A。月全食 B. 日全食 C。月环食 D. 日环食
【解析】
答案选C。北京时间2010年7月12日我国发生日全食。偏食始于1点10分,终于5点57分,全食时间长5分20秒。2010年省考中对此天文现象进行了考查。当地球位于太阳和月球之间,且三球基本上在一直线上时,会发生月食。而地球的直径是月球的4倍,即使在月球轨道上,地球的本影直径仍为月球的2.5倍,远大于月球,挡住了阳光,因此绝不可能形成月环食。
从内容来看,常识判断包含的学科较多,在复习的总体安排上,首先要对题量较多的部分先看,之后复习其他部分。可按法律、政治、文学、经济、历史、自然、地理、人文、科技、能源、生物、生活常识等顺序来。建议考生根据自身的知识结构进行调整,整体把握,同时分配更多的时间在其他相对较弱的内容上。最后,可以进行交叉复习,巩固加深,提高效率。
从时间分配看,第一阶段:广泛积累知识。常识需要的是平时的积累和试题训练。要广泛涉猎一些科普书籍和辅导教材,以及一些科普网站。第二阶段:真题训练。一方面把握做题的时间和感觉。另一方面,掌握考察重点、难度。鉴往可以知未来,通过做真题重新审视复习效果。第三阶段:重新翻阅复习资料、温故知新。认真把握做真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知识点和难点。
建议针对此次大纲要求,考生在平日复习之余,要对一些热点问题多加关注,并且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国外事件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物。复习完各个部分的内容之后,进行总体回顾。零碎的时间可以翻阅一些天文、地理、环境、人文、科技知识,以拓宽视野,加深知识的记忆。
总结
此次常识判断部分试题的难度和综合性会上升,考查能力更全面、更有区分度。考生在备考时,需全面把握,重点突出。复习过程中应当结合历年真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在复习与练习中总结解题方法和技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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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2006年、2007年河南招警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位于《行测》第四部分,根据此次大纲,常识判断的位置在第五部分,由此我们预测,2011河南招警《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将会放在第五部分。
河南进行社会招警考试的最近年份为2006年和2007年两年,此后一直未考。所以,这次报考人数将会明显增加,而试题难度必然就会提高。同时,河南招警考试的一个明显特点是紧跟省考大纲和题型。综上我们预测,常识判断作为一个跨学科、跨领域、内容庞杂的考试模块,2011年河南招警《行测》常识考题,区分度将会非常明显,对各学科基本知识运用能力的考查将更明确,考试要求将会提高。
一、大纲对比链接
2007年: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
2011年: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结构分析 常识判断题型、题量分析 法律 政治 文学 历史 地理 经济 科技 生活常识 共计 2006年招警 6 8 1 1 2 1 0 1 20题 2007年招警 20 0 0 0 0 0 0 0 20题 2010年省考 8 2 3 1 3 1 0 2 20题 从表一可得三个结论:
(一)政治及法律题目所占比例下降。
公务员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行使者,政治和法律则是与公务员工作联系最为紧密的部分。由图一可知,法律部分在常识判断模块中的题量明显逐渐减少,意味着在尽量淡化对考生的专业性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政治和法律常识是考试的必考内容,尽管比重有所下降,当题目难度并不会降低。同时,对于法律常识的考查可能会结合社会热点出题,一起考查。
(二)考查学科的涵盖更为广泛。
人民警察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所以,一名新时期合格的中国人民警察,不仅需要是专才,而且还需要时全才。
根据图表内容的分析,2006年常识判断考查内容重点突出,主要侧重法律和政治常识;2007年全部考查法律常识;2010年省考则更趋向于多元化命题,更加注重对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查。
(三)根据大纲可知,2011年河南招警考试常识判断部分将延续2010年河南省考的出题思路,但命题更加趋向多元化,试题测查的综合性、全面性、针对性将会提高,更加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法律部分题型、题量分析 2006年 2007年 2010省考 宪法、行政法 2题 10题 3题 民法、刑法 3题 5题 2题 法理、经济法、赔偿法等 1题 5题 3题 共计 6题 20题 8题 通过表二不难发现,随着命题趋势的变化,常识判断中法律常识的题目和题量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宪法、行政法,题量最大;第二梯队是民法、刑法,题量次之;第三梯队是其他部门法,题量与第二梯队基本相当,与警务工作的需要紧密程度相关联。
常识判断中,相对其他常识的试题题量,法律常识比重往往相对较大。虽然2011年河南招警《行测》的常识判断考查法律知识的比重可能有所下降,但是随着近年来新法的不断出台和原有法律的修改,例如《人民调解法》、《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等,以及警务改革等社会热点内容,试题难度可能反而会有所提升,这点需要考生多加注意,贴合国情社情,重点复习,综合备考。
三、应考策略
战术上:
第一,了解社情热点,多看时事。以时事为线,带动相关社情热点的了解。在2011年河南招警考试常识判断的综合性和难度都会相对增加,试题内容很有可能与时事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也体现了对人民警察的时代性要求。
【2010省考真题】
例题: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内地形成了一些跨省区市的经济区域:①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沿江地区经济带;②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带;③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在内的环渤海地区经济区;④中部地区经济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
上述经济区域形成的先后顺序是( )。
A.①②③④ B. ②①④③ C.②④③① D.④③①②
【解析】
答案选B。本题与时政有关。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沿江地区经济带于1992年发起组成;广东省1994年曾确立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这里是中国市场化及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大都市经济圈;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了要加快环渤海地区的开发、开放,将这一地区列为全国开发开放的重点区域之一,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式确立了“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单独的区域规划。2004年3月,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
第二,集中适当的精力备考法律知识。常识判断部分中,法律知识的考查比例可能会进一步下降,地位有所削弱。法律常识备考时,考生无需花费大量时间熟记大量法律条款,但要对一些基础性的法律知识,例如一些法律部门和一些简单的职能有所了解,重点复习宪法、行政法、民法,另外要了解一些国家最近出台或修改的相关法律,如《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等,以及警务改革等社会热点等内容。考生可以结合时政进行针对性的复习,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2010省考真题】
例: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
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解析】
答案选C。《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第三,深入理解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教材,注重知识积累,能灵活运用相关原理。常识判断的考查范围非常广,大处来讲,考生要对文化、历史、地理、自然、环境、科技、生物、医学、物理、经济、生活常识等方面的知识积累、巩固、运用。根据前两年的命题特点,这些类型题的比重增加,且覆盖范围更为广泛,在备考时要做到知识点基本看到、理解到、准确把握、灵活运用。
【大纲原文】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解读】
此题考查能源知识。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背景下,太阳能作为一种可供持续利用的清洁能源,近年来在我国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开发利用。此题不仅考察了能源基础知识,而且涉及时事热点,综合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对时政热点的关注。备考时,需注意对此类型材料作重点理解和把握。
【2010省考真题】
例题:下列不可能出现的天文现象是:( )
A。月全食 B. 日全食 C。月环食 D. 日环食
【解析】
答案选C。北京时间2010年7月12日我国发生日全食。偏食始于1点10分,终于5点57分,全食时间长5分20秒。2010年省考中对此天文现象进行了考查。当地球位于太阳和月球之间,且三球基本上在一直线上时,会发生月食。而地球的直径是月球的4倍,即使在月球轨道上,地球的本影直径仍为月球的2.5倍,远大于月球,挡住了阳光,因此绝不可能形成月环食。
从内容来看,常识判断包含的学科较多,在复习的总体安排上,首先要对题量较多的部分先看,之后复习其他部分。可按法律、政治、文学、经济、历史、自然、地理、人文、科技、能源、生物、生活常识等顺序来。建议考生根据自身的知识结构进行调整,整体把握,同时分配更多的时间在其他相对较弱的内容上。最后,可以进行交叉复习,巩固加深,提高效率。
从时间分配看,第一阶段:广泛积累知识。常识需要的是平时的积累和试题训练。要广泛涉猎一些科普书籍和辅导教材,以及一些科普网站。第二阶段:真题训练。一方面把握做题的时间和感觉。另一方面,掌握考察重点、难度。鉴往可以知未来,通过做真题重新审视复习效果。第三阶段:重新翻阅复习资料、温故知新。认真把握做真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知识点和难点。
建议针对此次大纲要求,考生在平日复习之余,要对一些热点问题多加关注,并且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国外事件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物。复习完各个部分的内容之后,进行总体回顾。零碎的时间可以翻阅一些天文、地理、环境、人文、科技知识,以拓宽视野,加深知识的记忆。
总结
此次常识判断部分试题的难度和综合性会上升,考查能力更全面、更有区分度。考生在备考时,需全面把握,重点突出。复习过程中应当结合历年真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在复习与练习中总结解题方法和技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公务员教材中心:201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火热销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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