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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南公务员招考逻辑判断技巧之“排除法”

2013-07-09 00:48:08 字号: | | 【 打印 】

  河南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测和申论两科。行测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考试大纲要求,河南硕文特整理相关河南公务员考试培训辅导资料,助力广大考生。

  >>逻辑判断技巧之“排除法”

  【例】甲、乙、丙均为教师,其中一位是大学教师,一位是中学教师,一位是小学教师,并且大学教师比甲的学历高,乙的学历与小学教师不同,小学教师的学历比丙低。

  由此可以推出( )。

  A.甲是小学教师,乙是中学教师,丙是大学教师

  B.甲是中学教师,乙是小学教师,丙是大学教师

  C.甲是大学教师,乙是小学教师,丙是中学教师

  D.甲是大学教师,乙是中学教师,丙是小学教师

  【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逻辑判断模块之分析推理题型。此题型要求将主体与职业信息进行一一匹配,如果完全推导时间耗费较多。通过观察选项可发现,选项中将三个主体进行信息完全匹配,故可使用排除法。具体方法如下:由题干“大学教师比甲的学历高”可推知甲不是大学教师,排除C、D;由题干“乙的学历与小学教师不同”可推知乙不是小学教师,排除B;利用排除法可知A项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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