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统计局房县调查队招聘
国家统计局房县调查队招聘简章
根据统计调查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3、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调查能力,能够服从安排,能尽快适应统计调查工作;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凭有效证书),专业不限(统计、中文、经济、管理、农业类专业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2016年1月22日接受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到房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一楼)报名。
四、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合同制用工,录用人员食宿自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能适应工作的,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六、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统计局房县调查队:散明孝 3225022
房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陈 靓 3227545
国家统计局房县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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