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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利川市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遴选工作人员

2016-02-22 13:29:54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利川市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遴选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利川市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利川市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研究同意,利川市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市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遴选职数和职位
  利川市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三、遴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优良。思想品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待人诚恳,有奉献精神;遵守纪律,自身要求严格,清正廉洁。
  3、业务能力强。具有五年及以上在编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止。
  4、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享受副科级及以上待遇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与遴选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参加遴选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数学统计学类、经济学类、财务会计类(参照《2015年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6个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利川市新闻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注意事项: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和相关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2、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2张1寸登记照和1份报名表(见附表,A4纸张双面打印)。
  4、在编工作经历证明。
  (三)组织考试。考试只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统计局组织实施。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统计局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组织开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由市统计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1:1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如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考核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拟聘对象公示。
  1、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拟调对象名单由利川市统计局党组集体讨论后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利川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对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有关考核及其他事项公告,请留意利川网。
  附件:1.利川市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
  利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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