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昌市远安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远安县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经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对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远安县人民医院、远安县中医院、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嫘祖镇中心卫生院、洋坪镇中心卫生院、河口乡卫生院、旧县镇卫生院、花林寺镇卫生院、茅坪场镇中心卫生院、鸣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单位7个岗位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88名。具体岗位为:县直医疗机构(含鸣凤镇社区服务中心)临床医学12人,中医5人,康复1人、护理33人、检验4人、影像7人;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6人、中医6人、康复6人、护理6人、财务2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见附件《远安县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计划及岗位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5.县内现有在编人员和自2013年8月以来已在县人社部门锁定报备的县卫生计生系统非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制定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详情请关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ahrss.com/、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ww.yuanan.gov.cn/html/yajsj/。同时接受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717-3819623。
2、组织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类型和一个专业岗位。报考岗位类型分县直和乡镇两类,考生在两者间选择一类。请有意参加远安县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从上述网址上下载并如实填写《远安县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时与本人简历、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和相关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内容要如实填写,要与报考岗位类型的专业条件保持一致。为保持联系,报名者对本人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如实填写,并确保应聘期内电话号码畅通,不得变更。
报名方式一: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人事监察股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二: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必须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等所有相关材料扫描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后将电子文档传入指定的报名邮箱:yaxwjjrsg@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周一)下午3:00;联系人:宋小平;联系电话:0717-3819623(工作时间外不接受报名)。
3、资格审查:由远安县第一工纪委、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告。经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领取《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6日(周五)。领取准考证时,在网上报名者必须同时将本人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所有相关原件提交工作人员复核,便于下一轮笔试成绩加分,不能现场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
4、组织考试: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等。报考西医临床岗位、中医岗位、康复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按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此比例,本岗位参考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体检、公示。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予以公布,按岗位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拟聘用人员体检的时间、地点。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对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证属实的或自动放弃的缺额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等相关部门确定是否按照报考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聘用:公示期满后,报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参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经批准使用的聘用人员,严格按远政办发[2013]114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待遇,加强规范管理。由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报县人社局仲裁股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和审核。初始聘用前两年的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第三年及以后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内的职责履行、合同解除或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人事代理。经批准使用的聘用人员,须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为其办理档案托管、职称申报、工龄计算、工人技术等级考试、人才流动等服务。
五、时间安排
1.8月3日前发布公告;
2.8月3日-8月22日(周一)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3.8月24日--26日(周五)考生领取准考证;
4.8月27日(周六)组织笔试;
5.8月28-29日组织面试;
6.8月31日(周三)组织体检;
7.9月10日前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8.9月15日前进行资格复审,相继安置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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