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和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年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和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和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范围和条件
1. 遴选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5名。
2. 遴选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 遴选条件
推荐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4年3月3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不含挂职经历,借用到县级以上工作机关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日。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心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开遴选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程序
1. 推荐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和基本条件,收集报名资料,汇总报名情况。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遴选和补充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填写《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遴选和补充工作人员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2)。
2. 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 组织测试。采取笔试、调研、面试、履历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调研、面试各占30%,履历分析占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后按遴选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调研人员名单;调研结束后,根据笔试和调研得分,按遴选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调研、面试综合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和履历分析。
5. 决定录用。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荆州党建网(http://www.jzd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办理工作关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三、其他事项
1.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以对组工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推荐报名工作。推荐人选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报名推荐表和有关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报名推荐表及有关资料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送荆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电话:8468712,传真:8468175)。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及照片的电子文档,同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进入面试人员于资格复审时缴纳面试费用50元。
3. 对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举报电话:12380;8462111)。干部监督科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基层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及所属部门、行政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一级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附件: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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