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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荆州市松滋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公告

2017-05-03 16:20:04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荆州市松滋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4:00截止。报名地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管员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人事科。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荆州市松滋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管员、13名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2.身高1.70米及以上;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4:00截止;
  2.报名地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管员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16-6223781;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地点设在市城管局一楼警务室,咨询电话:0716-6666575;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打印)、复退军人携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1式2份。资格审查条件及待遇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考试及公开招聘人选确定办法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综合能力与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考核工作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分别报经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审核确认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分别经由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松滋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松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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