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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大学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合同用工人员招聘启事

2017-05-22 10:16:54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武汉大学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合同用工人员招聘启事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10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武汉大学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2017年合同用工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大学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以下简称“训创中心”)遵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训练实训合同制工作人员3-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履职尽责,热爱高教事业,符合相关岗位的专业和工作要求。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优先,技能特别优秀者可适当降低学历;
  3.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程训练教学辅助岗位,主要是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相关教学指导任务,要求应聘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与操作普通车床、普通铣床、数控车床、切割、铸造、热处理、焊接、钳工等工种之一,有效营造工程环境,使学生在训练中增强工程意识,在学习中培养工程素养,在实践中提高工程能力。
  三、招聘程序
  1.网上申请:应聘人员将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压缩后发至666@whu.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10日。
  2.审核:由训创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3.初试和面试:公布初试名单,初试应聘者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审批聘用。初试和面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情况推荐人选,经本科生院院务会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部审批。
  四、聘用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合同用工人员,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
  2.聘期内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待遇参照武汉市相关专技人员同等薪酬水平,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3971528360
  附件:武汉大学训创中心合同用工人员应聘申请表
  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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